发布时间:2017-08-11 来源:
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
市直各单位、大冶市、阳新县、各区财政局、采购代理机构:
现将省财政厅印发的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